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公示公告 点击:4294
一、谈判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由隆昌市重庆路368号8栋(双创示范园8号楼4楼2号)更正为隆昌市重庆路368号8栋(双创示范园8号楼11楼会议室)。
谈判时间:由2022年7月1日13:00时更正为2022年7月2日上午10:00时。
投标人须于2022年7月1日15:00时前在隆昌市重庆路368号8栋(双创示范园8号楼4楼2号)领取谈判文件,具体按招租公告第六条执行。
二、报价补充说明及报价表更正
投标人根据项目工程描述,按3个月内工期为限,完成场地规定标高范围内总方量39.5万方弃土开挖外运任务,自行配备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型号、数量,各型号月租时间和台班次数及运输车次,报价分为两部分:工程机械类(40分)和运输类(60分),总计100分。
说明:1、规定工期内,报价须优先考虑工作小时数满月以月租计,不足整月再考虑台班计价;最低时长标准不低于:8小时/台班,270小时/月。
2、该租金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的使用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润滑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安全设施配备、保险、税金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投标人所报油耗总量为总控制量,实际使用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3、综合总价报价最低为第一名得40分,其次为第二名得35分,再者为第三名得30分。
说明:1、综合总价最低者为第一名得60分,其次为第二名得分50分,再者第三名得40分。
2、以上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车辆的使用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润滑油、燃油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安全设施配备、保险、税金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其中运输车辆燃油甲供。
以上工程机械类和运输类报价中涉及台班、车次、油耗总量、月租数量均为总控制量,超出部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