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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港南新港区洲渼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14 09: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南昌港南新港区洲渼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南新乡洲渼闸上,地理坐标:E115°58′54.561″,N28°49′17.201″。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 2000 吨级泊位 7 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通用泊位3个,散货泊位4个。货物吞吐量:吞吐量为 1250 万吨/年,其中散货吞吐量1000万吨/年,件杂货吞吐量250万吨/年。(本项目不存在矿石、煤炭、油气专用泊位,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昌水投赣江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1-86862351
联系人:胡绘楷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乡滩上村上湾新屋自然村37附2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1-86356188
联系人:陈工
邮箱:70726249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见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Cobnsr13gDZ8ujBm4EMrg?pwd=gclj
提取码:gclj
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和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南昌水投赣江港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